加入收藏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当前位置:主页 > 国杰文苑 > 国杰十五年 > 回顾-收获 >

服务科技 发挥智力 奉献社会

服务科技  发挥智力  奉献社会
吴荫芳
吴荫芳  清华大学教授。曾任清华大学科技处副处长、科技开发部主任、校企合作委员会副主任、校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副组长等。先后任北京高校科研管理研究会理事长、北京市人民政府专家顾问、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国杰研究院副院长兼秘书长等。
   
    1998年我刚从清华大学科技开发部主任岗位退居二线,仍保留科研处副处长、校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副组长、科技开发部总工程师等职务。应时任中国老教授协会常务副会长张慕津、毕风两位老领导约谈,要我兼任老教协科技开发部主任,协助开展发挥离退休老教授的智慧才干,促进科学技术转化为直接生产力,为国家多做贡献。具体工作是参与国杰研究院的筹建。2000年国杰研究院成立,我担任理事会秘书长,后又担任副院长,2011年底因病住院我辞去研究院职务,后又受聘研究院顾问,前后历时15年。
国杰研究院的15年是应运而生、积极探索、持续发展的15年。回顾15的发展历程,我是研究院成立的直接策划者、参与者,是研究院重大决策和重大活动的积极促进者和组织者,是研究院服务科技、发挥智力、奉献社会、取得显著成绩的见证者和参加者。
我之所以愉快地参加研究院工作,源于深厚的清华情、科技情,以及与兄弟院校和科技领域同业人员之间多年合作交往的友谊情。我1956年从河南开封考入清华大学动力系燃气轮机专业。1962年初毕业留校任教,从事教学工作8年。1970年4月开始做科研管理工作,2002年10月退休。先后任清华大学专利事务所所长、科技处副处长、科技开发部主任、校企合作委员会副主任、校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副组长等。并在社会兼职中担任过全国高校科研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全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秘书长、北京高校科研管理研究会理事长、北京科技咨询业协会常务理事、北京科学学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人民政府专家顾问、武汉市人民政府(经委)专家顾问、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副团长、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副秘书长等。主要工作就是围绕科技管理、成果转化、校地和校企科技合作、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
2000年成立的国杰研究院聚集了一批我尊敬和熟悉的清华大学老领导、老教授、老朋友,聚集了一批社会各界和高等院校长期合作共事的老科技专家和科技管理人员,我愿意继续为之服务和合作。特别是国杰研究院的宗旨和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有可能使我数十年科技管理工作实践中,艰辛努力和付出辛勤劳动所凝聚的经验教训继续发挥作用。我很愿意继续奉献智力,有所作为。数十年我的科技管理生涯中,有着对科技人员的熟悉,对科技项目的熟悉,对科技渠道的熟悉,对科技法规的熟悉等实践;以及对外合作中有各方满意、互利互赢、取得成绩的欢悦,也有矛盾纠结、合作不力、对簿公堂的不快等经历;这些都有可能在国杰研究院这一新建的平台上有所借鉴,发挥作用。
回顾我参与国杰研究院工作的15年,我着重于从研究院实际出发,借鉴清华科技管理的实践,努力促进研究院不断发展。主要有五个方面:
1.探索发展规律,努力按客观规律办事。科技管理是一门科学,高校科技管理必须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科学技术发展规律、经济发展规律,才能有效健康地持续前进。研究院是以退休老教授为主体的民办非企业科技型组织,不同于高校科技,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在多年的科技活动中,研究院强调以身体健康为前提,以已有的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为主;以调研咨询型及可行性论证等软课题为主;出差以短期和近距离为主等。研究院在实践中总结的“三依靠”、“三依托”、“三平台”、“三合作”等是规律性探索的硕果,是有益于持续发展的宝贵财富。
2.推进建规立矩,实施规范化管理、科学管理。我在清华数十年科技管理中,深感学校十分重视科学管理、规范管理,强调始终把清华声誉和诚信放在第一位。其中合同管理是重要的关键环节。我把清华科技管理的理念和实践推荐到研究院,结合研究院实际,多被采纳应用。国杰研究院是以退休老教授为主体组成,他们把个人声誉视同生命,因此我负责审核合同时,规范合同审核程序,认真严谨地斟酌,逐字逐句推敲合同内容,既依法维护老教授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促进合同签订落实,又有效地回避风险,避免可能出现的“隐患”。从研究院总体利益出发,无论经济条件、精力、声誉等方面,都不愿意和不具备条件陷于合同矛盾纠纷和法律纠纷之中。深感欣慰的是,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数年来研究院没有发生过法律纠纷,没有出庭对簿公堂。
3.重视以服务为根本,以服务促合作,以服务促发展。清华的科技工作强调为经济建设主战场服务,广泛开展同省市地区、厂矿企业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科技合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学校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由王大中校长倡导并任首届主任的“清华大学与企业合作委员会”(简称“清华企合委”)借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成功经验,100多家国内外著名企业合作为“清华企合委”成员单位,广泛开展重点服务和有针对性的科技合作,有效地推动企业技术经济发展。研究院引入清华经验,结合研究院实际,设立“社会理事”制度,取得良好效果。至今先后有包括焦作市人民政府等50余家企、事业单位成为研究院“社会理事”。研究院根据这些企事业的需求开展了全方位的服务。我所长期担任政府专家顾问的焦作市人民政府,推荐为首批社会理事,并为十几年来最稳定的社会理事单位之一。依照“友好合作、优势结合、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原则,研究院与焦作市的科技合作不断发展。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参与的主要事项有:联合清华科技开发部和北京高校等单位共同组织和参加焦作市及所属县市的科技成果发布会、产学研项目对接会;组织院士等专家为焦作市领导干部和企业家等做论坛报告、专题讲座,考察企业开展诊断活动及提供建议等。
4.发挥智力资源优势,参与和组织人员培训。实践证明,国杰研究院老教授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科研成果,是得天独厚的传统优势,也是研究院扩大影响、奉献社会、合法创收的有效途径。应予高度重视和积极开展。我曾参与的“能源战略与节能减排”研讨班、“中国的绿色发展道路——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研讨班等都取得了好评。
5.以开拓创新精神,以宽厚包容思路,探索发展新模式。“清华项目部”是一个典型范例。我受研究院委托参与了从“清华华新中心”到“清华项目部”的全过程。“清华华新科技咨询中心”是清华大学批准成立,为离退休人员服务的正式注册的科技型实体,由清华离退休处直接管理。多年来以热情服务、规范管理受到广泛欢迎和好评。2009年,学校进行校办企业体制调整,华新中心不再由离退休处继续管理。依据校领导指示,由其主管部门清华“经资办”负责,多方调研比较,最终选定了国杰研究院。我体会有四个原因:其一国杰研究院是科技部审批主管、在民政部正式注册的科技实体,其主要成员有多位清华老领导、老教授、知名老校友;其二是研究院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工作环境条件较好,;其三是研究院与华新中心工作类型相近,有利于相互衔接;其四是老教协和研究院领导热情欢迎的积极态度。实践表明,研究院接纳华新中心加入是一件重大决策,对研究院的当前与长远发展都有重要意义。不仅2009年当年携带377万元入账,之后每年有上百个项目、上千万元的科技经费,都占到研究院总经费的70—80%以上,是创收的主要渠道,推进研究院上了一个大台阶。同时对研究院增强实力、扩展思路、扩大影响、探索发展新模式都有重要作用。从“清华华新中心”到“国杰清华项目部”,其中有学校各方领导和部门给予研究院的信任和支持,也体现了老教协、国杰研究院领导的智慧和决策能力。时任离退休处副处长的孙桂琴在华新中心转入国杰研究院后协调处理了种种矛盾,带来了项目基础及人脉关系,为平稳过渡、持续发展发挥了难以取代的重要作用。
    历史在发展,时代在前进。在国杰15年的工作中,我和许多同仁一样,付出了心血、付出了智慧、付出了勤劳,无愧于我的清华情和科技情。我真诚感谢15年来对我关心、帮助、支持的领导和朋友们。使我感到欣慰的是,这些努力结出了硕果,并希望国杰研究院认真总结经验,开拓思路更好更快发展不断取得新成绩。

分享到: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1、本站所发布信息有原创信息、转载信息;
  2. 2、凡注明信息来源为科学技术部国杰研究院下属机构名称的信息为本站原创信息,其版权为科学技术部国杰研究院所有;
  3. 3、凡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信息为本站转载信息,本站不对其观点的正确性和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回顶部